入住须知
入院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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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一、 入住原则

    本院遵循入住、离住自愿的原则,凡无传染病、精神病等适宜集体生活的老年朋友均可申请入住。

  • 二、 入住指南

    1、 入住时需携带送养人及入住老人的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,入住老人一寸近照两张/二寸近照一张。
    2、 因入住时需在万杰医院进行空腹体检,请尽量选择在早上办理入住,以方便一次办理完全部入住手续。
    3、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入住当日进行体检(体检费用自付),可按本院要求交纳押金2500元,先行办理暂住。待体检完毕,依据体检结果划分护理等级完毕后方可签订正式协议,相关费用多退少补。
    4、试住期为五天,期满后根据入住老人身体状况、医院体检后的等级评定建议、及老人试住期间的所需护理项目等进行综合评定,确定合理等级后办理正式入住手续。

  • 三、 入住须知

    1、 老人入住后,本院依照协议书内容提供相应的照料服务,不承担入住老人的监护人责任。
    2、老人入住时,需确定委托人(亲属或本市担保人),委托人负责老人在本院期间的费用、疾病治疗及突发事件的处理。委托人填报的住址、电话如有变化,应于24小时内通知本院更改,否则因紧急情况联系不上,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负责。
    3、 健康体检:入住老人须到淄博万杰肿瘤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符合入住条件的,根据老人的年龄、病、残状况和体检资料确定照料等级,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正式入住手续(注:体检费用自理)。
    4、老人的照料等级由本院照料等级评审小组视老人的年龄、身体状况、体检报告及生活自理能力综合确定。根据老人的体质变化和护理程度需要变更护理级别时,本院将通知家属,家属应当同意,否则将视为放弃入住资格。
    5、 老人入住时(家属)须如实告诉以往病史,病情,入住后如发现患有或隐瞒传染病、精神病及出现不适合集体生活症状、表现的,亲属需及时接回。如遇有思想、生活或医疗等方面的问题,亲属应协助做好工作,不得借故脱。

  • 6、 根据老人身体状况、生活习惯,结合老人自身需求,由本院统一安排房间。
    7、 来客探望,要遵循制度,维护环境整洁、安静,未经允许,不得留宿老人房间,私自留宿的将在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。且发生意外后果自负。
    8、 本院探视老人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,下午3点至晚上8点,节假日可将老人接回家,如老人连续回家7天以上,或转院治疗,本院将按实际天数退还伙食费。
    9、入住老人不得擅自外出,确需外出的需向本院请假,说明外出时间、去向和联系方式等,经本院并报家属许可方可外出和按时返回;老人违规外出期间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责任自负。
    10、 老人入住期间突患重病、疾病,如委托人不同意到医院抢救治疗,导至老人病情恶化、出现意外,乃至老人病故,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;家属不得到养护院滋事或长时间停留,以免影响其他老人的情绪和正常生活。
    11、 老人入住时生活用品自理,各类电器未经允许不准带入房内。
    12、 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请自行保管,责任自负。
    13、 本院实行先交费后入住的方式,入住期间按实际天数收费,以后每月25日至次月5日交纳下月费用。

     

  • 四、 入住老人基本原则

    1、互相理解。互相团结、讲文明、讲礼貌。
    2、 严禁欺负、威胁、恐吓其他老人。
    3、 未经允许禁止私自带入任何推销各类产品的经销人员。
    4、 爱护公物,保护设施,节水节电。
    5、 讲究个人卫生,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。
    6、 老有所乐,老有所为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与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。
    7、 妥善保管私有财物,不建议贵重物品在房间内存放。
    8、 不买、不存、不吃变质食品,防止病从口入。
    9、 离开本院须请假,按本院《外出请假制度》执行,防止意外。
    10、 遵守本院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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